我父母是农村的,当时在江西抚州抚纺纺织厂上班,母亲是临时工,父亲抚纺基建科临时员工,当时基建科给我父亲配置了2间公房(工房),居住了近20多年,后来纺织厂倒闭了,厂里还欠我父亲1万多元债务,有票据的大概5000多,倒闭后,拿不到钱,父母就一直用着两件(工房)抵债,一直居住至今。因为有几年在外打工,错过了房改,现政府如今创卫生城市,居委会要拆除我们居住的房屋,居委会说这是政府征收,无任何赔偿。
2019-08-16 12:26您好,征迁坚持的都是有偿原则,各地的拆迁赔偿政策各不相同,具体的以当地政府的拆迁文件为准,如果涉及被侵权,可以具体和我们进行电话联系,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