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员工不以任何形式告知用人单位,私自离职,合同也有表明需要提前写申请,交接工作。合同期限为3个月,乙方违反合同需要支付甲方相应培训费用,现在乙方也不支付,用人单位可以不发工资吗?
回答数:549
不能不发工资,你们的合同约定违反劳动法,培训的费用是应该公司正常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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