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小区多人房屋有问题,2017物业收取物业费时告知更换物业了,以前物业不作为,2016年的物业费免去,今年又要收取,关键去年房屋的保质期到了,请问物业费做法合法吗?
2025-12-17 17:1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瑕疵或者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针对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确认的是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收取物业费。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利向业主收取物业费,但前提是该费用已经通过法定程序得到批准,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此外,如果物业公司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例如维护公共设施、管理小区秩序等,那么业主应支付相应的费用。 关于房屋保质期的问题,由于我无法直接获取具体的法律信息或事实情况,建议您与当地物业公司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误解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