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打印一份户籍原始档案派出所不打印怎么办
2019-09-03 06:35查询打印户籍信息流程。 申请人需要查询户籍信息、出具户籍证明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证明材料,填写《户籍信息查询申请表》。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公民申请人申请查询户籍信息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根据公民申请人的不同情况,提交材料之一: 1、本人办理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委托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人、受托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和受托人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登记户口的,还要提交《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县团级以上单位证明或住所地居(村)委会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或法院生效的裁定文书等); 3、监护人办理的,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县团级以上单位证明或住所地居(村)委会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或法院生效的裁定文书等),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能反映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的,可不提交监护关系证明。 (二)提交查询户籍信息的书面申请(签名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