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号我将南海区一房子卖给了陈女士,约定成交额256万。预付20万定金。但当时客户说转账不方便,就转了1万,做了网签。网签结束后去银行转账。结果去了银行下了大雨,他们就说回去换个银行转。结果就没转了。违约了,现在已经网签。想解除网签并索赔。
2024-10-07 09:04根据您的描述,您与陈女士在4月21日签署了买卖合同,并约定成交金额为256万元,同时支付了20万元的定金。之后,陈女士声称转账不便,仅向您支付了一万元作为预付款,并且没有进行网签操作。由于天气原因,无法立即完成转账,因此未能履行合同中的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陈女士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包括预付款和已经支付的部分交易款)。此外,如果您已经进行了网签,那么您还可以要求陈女士承担因网签而产生的任何费用(例如,可能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请注意,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合同的具体条款、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之间的协议等。因此,在采取行动之前,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