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 举报锦州市凌河区菊园派出所王皓和杨金刚不作为,助长他人违法犯罪 事情的经过是关于一起交通事故,事情发生在7月25日12点20到40之间,我在锦州市凌河区家乐汇北门解放路上,正常由西向东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一辆机动车也是由西向东行驶,然后他在离我两米左右的地方右转弯,致使我躲让不及摔倒在非机动车道上,然后机动车离开,后来我在前方将其拦截,并报警,司机一点都不意外我拦截他(证明他知道我摔倒),还说你已经报警了,那就等警察来,警察怎么判,他怎么办,可是警察来了之后,却是派出所的警察,警察说不归他们派出所警察管,归交警管,然后我又打的122,后来警察和122说的
2021-08-10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