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离婚有半年了,当时我们是赌气离婚的,不是想真的离,说好了离婚一年内如果感情有好转就复婚,但是现在他带回来了一个女人,当时离婚协议写的是,“商品房两套,属于三个孩子的,由XXX替三个孩子保管,使用,支配”。我现在带孩子在长顺民中读书,边打工,放假了他不准我回去了,并且说我去了他要报警,把我赶走,现在我没有住的地方了,我如果想去重新要回房子一套和留下的生意,,生意首先是我个人做起的,能否拿回,他说打官司我会输的,现在我该怎么办,请问问律师你们?
2025-01-28 19:19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前夫进行沟通,尝试重新考虑离婚协议中的条款。您可以寻求家庭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您确实需要帮助处理相关事宜,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婚姻家庭律师。他们可以帮助您分析当前的情况,提供法律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协助您收集证据、准备起诉材料等。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反应,这可能会加剧矛盾。希望您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早日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