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2019-09-29 21:1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第七十九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2019-09-29 21:19:2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666今日律师解答 50944

相关推荐
先交钱在签的合同合不合法 1回答
客运站强制要求使用他们公司公众号微信购票合法吗? 1回答
修车工伤耽误干活,算账的时候给不给 1回答
拿不到结婚证可以起诉 1回答
非法审批土地使用权罪 1回答
以前有过吸毒案低这次又容留他人吸毒罪毒品不是本人提供会判多久 1回答
交警态度恶劣可以投诉吗 1回答
利用开医院吸资金然后把医院搞垮违法吗 1回答
我家东西炸死人了,赔偿没钱怎么办 1回答
干活后不给钱但没字据怎么办,关键是一直拒接或者不接电话 1回答
工伤十级下来了申请工伤待遇是个人去还是公司申请 1回答
乌鲁木齐伤残鉴定中心电话 1回答
110报警中心在线咨询 1回答
你好,咨询需要收费吗。。。 1回答
我被人打了一耳光,民事调解赔偿了600,但感觉精神受到伤害,现在应该怎么办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