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20000,月息1.6%,约定2014年12月29到2015年12月23日止,分12期偿还,归还了第一期本金1667和利息720.至今还需要还多少?原告要求利息和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合计按月息2%计算从2015年1月24日开始计至今
2021-06-17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