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闺蜜遇到的问题,我想帮她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闺蜜和她老公在一起5个年头,于2016年9月10在兰州结婚,于2017年4月初男方提出离婚,离婚理由:半年前对女方无感情!婚前财产有一套房子,但房子是贷款的,女方有出装修钱,婚后财产有一辆13万的车,男的有出轨倾向,但目前证据不是很确凿,家中无公共账户,男方工资卡等财产自理,希望可以得到最大限度赔偿,让渣男受到法律制裁。
2024-09-30 10:31您的朋友面临的情况确实非常复杂。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大致分析以下几个方面。 一、夫妻财产分割 -房产。如果房产是共同购买且按揭贷款,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一方支付了大部分首付或全部首付,另一方则拥有较大的份额。 -车辆。如果车辆是双方共同购置,并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车辆的价值应当平均分配。 二、损害赔偿请求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其他经济补偿。除了上述物质上的损失外,还可以考虑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来定。 三、寻求帮助的方式 -建议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最有利的方案。 -您的朋友可以尝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避免诉讼带来的成本和时间压力。 四、未来预防措施 -在婚姻中保持诚实和透明,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 -关注自身权益,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发现对方存在可能构成婚姻过错的行为,应及时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记住,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都是不同的,因此具体的解决方案应该由专业人士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祝您的朋友早日获得满意的解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