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车司机,今年50岁。因两年未回家见父母,于2020年五月份向公司提出在七月份申请假期回家看望父母,公司允许了。到七月份的时候公司反悔批假,告诉我若七月份回家则2021年春节不准放假回家,我因想着过年与父母团聚则放弃七月份的准假以换2021年春节假期。半年后的现在向公司申请假期时,公司又一次反悔批假,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搪塞过去,不允许批假。我因经济困难,不得不离开女儿,一人在外地打拼,女儿现今19岁,一直一个人在外地生活。特此想向律师申请免费法律援助,请问我有什么方法可以既能有春节假期又留下在公司的职位呢?
2021-01-04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