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把我哥哥超生的第4个孩子领养以后上了自己户口。我自己有一个孩子我现在户口上总有了两个孩子。这事合法吗。我把领养孩子上户口时隐瞒了领养孩子的事,说了是自己的孩子。我这行为会在法律怎么处置
11天前根据法律规定,您在没有得到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未出生的孩子作为您的子女登记,并且隐瞒了该事实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 此外,如果您的孩子已经成年并独立生活,您隐瞒其存在可能会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孩子沟通,告知他您的情况,并寻求他的意见和协助处理此事。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