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有病单位不让上班但给交保险这合法吗
2019-09-03 06:37对于一个被安置的残疾军人而言,国家《劳动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只有规定了“不能以残疾而加以辞退”,如果旧伤复发的病假那就是同单位职工工伤的福利待遇(不扣除工资、奖金等),当然不能以此将以辞退的。而假如是非旧伤复发,《劳动法》是由病假康复期限限制的,除了治疗康复要求医院出具病假证明以外,过了病假康复期的,单位可以丧失劳动能力、以岗位不适应、工作无法满足企业等等莫须有、而有有理有据的里理由将其退回民政部门(安置三年内),或者进行再鉴定劳动能力以后,将其病退或者直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