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无购房资格,购买了住宅式公寓,产权人夫妻双方名字,首付款由男方父母(没明说借还是赠予)加上女方父母借来的一部分构成,后期按揭尾款和女方父母的借款应该也是由我男方父母来偿还,如果感情不和导致离婚,房产该如何分配
2025-04-18 16:1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规定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因此,无论首付款是由谁出资,以及后续还款责任如何分担,都应当视为共同债务,除非有证据表明一方已经明确表示放弃对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或已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明确约定该部分财产归另一方所有。 关于房产的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存在特殊约定或者一方有重大过错,法院可能会考虑适当倾斜照顾有过错的一方。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商确定房产的具体分割比例。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此外,建议在任何房产交易过程中,特别是涉及较大金额的资金往来时,及时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