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年过半百同居二年,男方借女方两万元,现分手,男方不愿还钱,说作为女方的生活费,请问女方能通过法律程序要回自己的两万元钱吗?
2024-07-04 11:26女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尝试追回两万元。虽然双方未结婚,但借款关系是存在的,且通常不受同居关系的影响。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这笔钱是借款,例如借条、转账记录、书面协议或双方的通信记录等,可以作为追讨债务的依据。如果男方拒绝还款,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男方返还借款。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如果女方能够提供其他形式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等,也可能有助于证明借款事实。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诉讼可能会涉及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女方应权衡利弊后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