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已经过世,留下子女六名,然后口头协议留给小儿子继承,没有签字,后来拆迁事宜处理完,房子拿到到房产证小儿子名字,其他子女又起诉要分割财产,这种情况下成立么
15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案件情况,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需要明确的是,由于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遗嘱效力、继承权争议以及房产证上的记载等。因此,为了提供准确和全面的帮助,建议您联系一位资深的房地产律师或遗产法专家进行详细咨询。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一个家庭成员去世,并且有遗嘱指定某个特定的继承人,而这个继承人在去世后仍然保留了对房产的所有权,这通常被视为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然而,在您的案例中,由于涉及到多个继承人,可能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如是否有有效的遗嘱、是否按照遗嘱进行了有效继承、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的继承方式等。 此外,即使房产证上登记了小儿子的名字,但如果没有实际的继承手续,比如未办理过户手续、未通知其他继承人等,这些行为都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当所有合法继承人都参与并同意房产的继承时,该房产才能正式归于其所有人。 最终,对于这样的案件,最好的做法是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您解决疑惑,如有进一步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