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分手了,我就带现男友来出租屋里住了两天,这个屋子是我和前男友一起找的,他交的押金,我付的房租合同也是我一个人签的,但是居住人数写了两人,他说我带别人住了他的房子可以以此要挟我赔偿他以前和我恋爱期间的花费一万多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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