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老公于2018年9月从熟人那借款15万,约定2分利息给对方,并以住房作抵押。无奈条件有限,去年已还利息1万元。本想今年一次性将本金15万筹齐还清,再适当给部分利息。无奈对方不同意,并扬言要收走我的房子。我有两个孩子要抚养,有且仅有眼下这套房子。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把本金还给了他,他有权利收走我的房子吗?
回答数:706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按照合同内容来执行,如果合同当中没有要求,是没有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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