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月进的一个小五金加工厂上班,上个月11月21辞工老板说工资月底30日结清,一共六千多,到了30号老板说没钱过两天,过两天又说没钱在过两天,完了实在没办法我叫老板写了一张欠条,内容是十月十一月工资6300元在四号下午五点之前付清,如没付清可在厂里搬东西。老板签字和盖章了,到现在已经十天了还没给,中途也找过劳动局监察大队只是电话调节,对他一点用都没有。我想问下老板签字盖章了我要是搬他东西算违法吗?或者有其他的方法吗?
回答数:512
如果对方不执行的话,只能去法院起诉处理,不建议直接搬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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