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受害人,男52岁,被车撞了伤到小腿上肌肉,未伤到骨头,事故责任定下来了车主全责,我方在医院住院半月,手术费共月13900,现在出院了,医嘱上让在休息半月后复查,保险公司住院期付了我们一万,后面平安保险公司说赔6千,请问按江苏省淮安市补偿标准,我们最高可以让人家赔我们多少钱?
2019-08-02 18:44最高按照您实际支出的损失赔偿,包括您作为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