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工伤赔偿标准
2020-12-11 13:26一、浙江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1、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x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x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x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x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x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x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x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x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x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x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公布2018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9251元x20=7850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85020元。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