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三十万以下,但是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钱判几年?这种情况可以免于刑责吗?
2019-08-14 09:26村干部贪污三千元以下,并主动投案自首会免于刑事处罚,但不能免于行政处分。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应当给以行政处分。《刑法》第338条(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