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户口我给小孩改过名字,现在我离婚了,想把小孩名字改掉,请问还能改吗?
2024-09-14 05: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已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因此,如果您已经年满十八岁,那么您有权要求更改您的姓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您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果您的孩子不满十八岁,您可以考虑与孩子和孩子的监护人协商,共同决定是否更改其姓名。同时,您还需要确保更改姓名的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