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已经工作两年多,公司从未给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如果有事请假还要从最低工资里面扣除全勤奖,上班时间是早八点到下午五点,要求七点四十到厂里打扫卫生,生意淡季就放假之后又让劳动者还班,工人距离辞职日期还有十几天就随便找个借口让劳动者不用上班,这种做法合理吗?那么劳动者能否索要经济赔偿?
2021-06-04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