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在叙永一公司打工,我熟悉机电,公司经常派我出去购买设备、材料。款打给我,我再支付给对方,有售货方收条和公司主要领导证明,当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和其它发票20多万元,发票一到我就在财务处报了帐。时间久了,那些售货公司也离开了,拖欠我工资,公司拿出购设备时的打款记录,说多的都给了。请问怎样证明打款是购买材料的?国税局可以查询到发票和报帐记录吗?
2025-04-08 07:25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在购买设备、材料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交易往来,并且开具了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其它发票。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这笔款项确实是用于购买材料。 售货公司的收款凭证或收据。这些文件通常包括了销售价格、数量、付款方式等详细信息。 购买合同或协议。如果您与公司之间存在正式的买卖关系,那么该合同或者协议将有助于证明这笔款项的确用于购买材料。 此外,如果公司能够提供一份详细的报账记录,其中明确记载了购买材料的具体金额以及对应的发票号码,这也将是一个有力的支持证据。 对于税务机关来说,他们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系统(如电子税务局)查询到上述发票和报账记录。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建议保存好所有相关的交易记录,以便于将来税务检查时使用。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