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立案了,在伤情鉴定期间,人跑了,派出所是啥责人,如果伤情鉴定是轻微伤,构不成刑事案件,那人跑了是不是就不管了
2019-10-07 19:43没有责任,在伤情不明的情况下,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只能受理并作调查,而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在伤情鉴定结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如果犯罪嫌疑人逃跑了,公安机关会采取刑拘或提请逮捕后追逃。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