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保定城中村,面临拆迁,公公婆婆早些年离婚了,离婚时没有盖楼房只是四间半小平房和一个院子,之后村里分钱我爱人、我婆婆、我公公、的钱合力盖了三层楼房,当时还借了我大姑姐九万元盖房。当时的离婚协议书是:1.三女儿和儿子由女方抚养,没有注明大女儿和二女儿的抚养,男方每月负担子女生活费500元,可是从来没给过。2.双方共有四间正房,两件配房,机动三轮摩托车一辆,归女方所有。离婚登记申请书上是注明,全部房子及家中一切财产归女方所有。现在公公再婚了,但是后婆婆的户口不在我们村,公公也不承认净身出户了,面临拆迁,拆迁办的还是会于户主沟通,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4天前针对您目前遇到的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留好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等。 联系拆迁办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并记录下对方的回答和要求。 如果拆迁补偿款分配不公,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处理过程中,注意收集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