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孩子考的老师,招聘时要求一年之内考下教资,取不到教资一年之内不聘用,一之后我没能拿下教资,被解聘,在上班期间生病了,得的精神疾病,我现在医疗期,解聘我合理吗?

2022-04-12 19:5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好,按照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2022-04-12 19:55:1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965今日律师解答 43932

相关推荐
自诉刑事案件能风险代理吗? 1回答
电动车和行人交通事故赔偿 1回答
被妈妈打出血了 1回答
我是农村的,是独生子,父母双亡了,现在家里要拆迁了,我能得到拆迁的地皮补偿款吗?我是非农户 1回答
1个脚趾头骨裂二次手术取出内置钢板和钢钉,误工费怎么算? 1回答
农场职工子女分多少土地 1回答
莫名收到快递信息,并且并非个人极其朋友的该如何解决 1回答
离婚了户口迁走了男方户口上会不会写上离异 1回答
没有领结婚证了 1回答
工伤死亡赔偿200万 未开庭 只负责了跟对方谈判 给律师多少费用 1回答
我朋友家小孩儿一年级在学校和朋小朋友玩耍的时候不慎把小朋友推倒门牙磕破了两颗各掉一半儿。现在带着他去补了牙啦然后这个费用是应该学校出还是自个儿出啊然后那个家长还要求我朋友赔偿他娃娃的损失长大后的换牙费这些费用该谁出呢 1回答
打假人举报我虚假宣传 1回答
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2、被告人赵某,男,64岁,农民。1998年6月22日晚,傅某因儿子在抓鱼时被赵某之子打了一事到赵家去讲理,引起双方厮打。这时,傅某之女端着饭碗前往,见状便用碗劈头砸去,将赵子的头砸破,事态被干部群众劝解平息。赵某得知儿子的头被打破,即手持木棍,带着儿子、儿媳追赶傅某母女。此时,傅某正在向村支书诉说情况。赵某赶到说:“讲他妈的理!”随后用棍打了傅某屁股-下。后在互殴中,赵某的儿媳管某用捶棒将傅某的头打破。经医院诊断:傅某前额、枕后头部有两处挫伤,伤口4厘米,背部及-上下肢有散状性大块淤斑。后经治疗痊愈。鉴于此,某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法院的判决是 否正 1回答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1回答
我原来打算学美术,并打算集训,然后我找了一家培训机构,她让我先交一部分的集训费用,等我去集训的时候再补上尾款,但是也没有签合同,然后我现在不学了,也没去集训,找她退钱她不给我退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