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临时工,工作几天,但第一天上班时,不幸被砸住脚,两根脚趾骨折,我这属于工伤吗?要是协商解决,我可以要求赔偿的范围是多少
2024-11-28 11:36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你在工作期间受伤,并且符合该条例规定的条件,那么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你认为你的伤势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关于赔偿范围的问题,具体数额需要根据你所在地区的工伤保险政策和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此外,如果需要住院治疗,还可能获得伙食补助费。建议你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