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本市新锐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锐公司)由8位发起人按发起设立方式,依法登记成立。 新锐公司董事会由张某等 5名股东组成, 张某为董事长。 2006年6月8日,新锐公司开董事会,决议于2006年 7月 1日上午 8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 6月11日,以 “ 新锐公司负责人张某” 的名义向全体股东寄发开会通知, 通知上载明了会议审议事项为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 临时股东大会在7月 1日如期召开, 全体股东均出席。会议上除韩某( 非公司董事, 持股 8%) 反对外,其余7位股东均投票赞成修改公司章程的方案, 于是大会作出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2006年8
2020-12-19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