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本市新锐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锐公司)由8位发起人按发起设立方式,依法登记成立。 新锐公司董事会由张某等 5名股东组成, 张某为董事长。 2006年6月8日,新锐公司开董事会,决议于2006年 7月 1日上午 8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 6月11日,以 “ 新锐公司负责人张某” 的名义向全体股东寄发开会通知, 通知上载明了会议审议事项为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 临时股东大会在7月 1日如期召开, 全体股东均出席。会议上除韩某( 非公司董事, 持股 8%) 反对外,其余7位股东均投票赞成修改公司章程的方案, 于是大会作出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2006年8

2020-12-19 15:0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好,请详细描述你的问题

2020-12-19 15:07:3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979今日律师解答 44067

相关推荐
如果对方在服刑,吸毒服刑起诉离婚需要证明嘛? 1回答
有结婚证但是不知道男方信息应该可以委托律师来办离婚证吗 1回答
你好,我是伤者的妻子,我老公在今年五月二九日,在工地上从脚手架掉下来把脚后跟摔骨折了,工地上到现在也没有赔付,工地上让做鉴定,我们也做了,九级伤残 1回答
借钱躲起来20年不还,现在找到了住址,怎么找他 1回答
71岁老头打伤对方,拘留多少天? 1回答
丈夫欠钱被起诉离婚了孩子以后有影响吗 1回答
优信倒闭了我的车还在他们名下怎么办 1回答
律师不给原告立案律师最后人跑了我们该怎么去立案 1回答
顺风车出事故,乘客没受伤要赔钱吗 1回答
原告起诉主体错误被驳回怎么办 1回答
损害赔偿责任争议解决途径,赔偿主体和时效 1回答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1回答
我想请个交通事故律师打官司 1回答
肋骨10根骨折是几级伤残 1回答
右胳膊桡骨骨折九个月了能做伤残鉴定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