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一个快餐店兼职,手机上与老板说是做一个学期,可是签完合同发现上面写的是一年,然后老板说他记得这个事并会回去改,并交了300块押金,现在一学期做完想离职,老板说不记得一学期的事,且300元不予退回,老板还给她交了意外保险,也要一同索要费用,这合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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