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退亲,然后一分钱不给,让我告她。我们没领结婚证。彩礼钱当着亲戚的面给的。38800。相亲钱也是亲戚一起吃饭给的6000。三金和嫂子一起去买的。16000。发票没在我手里 ,我去找金店,金店承认我花了16000。这个估计法院如果调查的话一问就是。我起诉她的话,法院怎么判
2024-09-14 06:0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方在未与女方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提出解除婚约时,女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等财物,并且可以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应当尽快收集并提供以下证据。 彩礼的具体金额。包括现金、金银首饰、家电等实物。 亲友参与宴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照片、录像等。 彩礼交付时的见证人或证人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对于涉及的金额较大或者涉及到物品价值较高的情况,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地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于法庭审理。 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请保持冷静,避免做出可能对自己不利的行为。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