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饭店。员工在工作中不按规定使用电器把手伤了手指中指断了,花了一万八千元都是我花的,我给员工买了以外保险,保险公司说给保。员工要以后一年不能干活的误工补贴,请问我怎么办。保险公司保的钱也给她了。
2025-09-16 03: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你作为雇主,应当为你的员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你已经为员工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关的赔偿款项。然而,在此情况下,如果员工因工作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一年,那么这将被视为一个长期病假,而这种情况下通常会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你需要与员工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