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与乙、丙、戊三县相邻。甲县某加工厂和丁县某食品厂于2020年9月10日在乙县签订了一份真空食品袋加工承揽合同。其中约定: “运输方式:加工厂代办托运;履行地点:加工厂在丙县的仓库。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在丙县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向戊县的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后,加工厂按照合同的约定发货。丁县食品厂收货后即投入使用。因真空食品袋质量不合格,致使食品厂已封装入库和销售出去的袋装食品大量腐败变质损失5万多元。两厂几经协商未果。食品厂的法定代表人即找到律师刘某咨询,最后提出一一个要求:“ 怎么诉都可以,但必须在我们丁县法院打官司,你能办到就委托你,否则我们另请高明。”
2022-03-20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