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某市宏达贸易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经检查情况如下:该企业账户现金60万,库存产品实物价值100万,办公楼价值200万,为向建设银行贷款200万的抵押担保,该企业曾为乙公司向工商银行贷款50万的保证人,乙公司对该到期货款未予清偿。该公司在2000年3月低价向光辉公司转让价值30万办公设备,本市丙公司欠该公司价款40万,丁公司欠该公司货款20万。公司向职工集资借款40万,欠建设银行贷款200万及利息20万。欠税务部门税款100万。欠职工工资及保险等费用20万。根据以上材料回答该公司能否有资格提出破产申请。
2020-12-20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