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妻子,岳父岳母,另外一对夫妻在银行以我岳父为借款人,我妻子名下房产抵押担保,另外一对夫妻担保人贷了一笔七十五万的贷款,到期后我们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主动提出把房子给银行递过去,可银行说要走完仲裁,执行程序就可以,我们也主动配合完成,一晃就是三年,现在执行程序完了两次都流拍了,现在银行也同意以物抵债,同时执法人员,我,银行人员在移交财物谈话笔录上也签了字盖了章,终止本次执行, 但法院在执行期间扣了另外一个保人的十五万六,现在还差银行的十六万利息,这个保人现在找了关系不想让扣他的钱,法院现在把我和我岳父留置了,说要拘留我俩,请问我们会被拘留吗?该怎么办?
12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债务追偿通常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的岳父作为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还款,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在本案例中,由于您岳父已经死亡,因此您和您妻子成为共同被告,因为你们是借款时的共同借款人。如果您岳父作为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那么您和您妻子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和您妻子可以考虑与债权人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寻求解决方案,例如债务重组等。 至于您的保人是否愿意接受债务转移的问题,这取决于双方之间的协议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债务转移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并且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此外,如果您的保人不愿意接受债务转移,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关于您被留置的问题,这可能是由于法院认为您有义务支付剩余的债务,或者是因为法院认为您有可能逃避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及时联系法律顾问,以便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并采取适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