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租客,合同期为一年,2400的月租,押二付一,住了两个多月因为公司调派到另一个城市,迫不得已跟房东提出退房,房东不退押金,合同上写着任何一方违约以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但是房东说有权没收我的押金,一分钱不给退,这合理吗?另外,能否请律师帮忙看一下合同,我确实应该扣多少钱?
2021-01-09 12:15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