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份我通过房产公司在别人那里买的二手房,签了一次性付清全额合同,定金已付,合同上注明期限内没交钱定金不退,我现在钱没筹齐不想要房了,对方没经过我同意就做了网签,他现在要起诉我违约,请问我要赔偿违约金吗?
19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资金没有按时到位,那么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通常情况下,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和开发商会约定如果一方未按期支付款项,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支付房款,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与卖家协商解决。您可以尝试与卖家进行沟通,看看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解决问题。例如,卖家可能会愿意接受低于原价的房价,或者提供一些折扣来帮助您支付剩余款项。 调整付款计划。如果您有足够的资金缺口,但仍然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您可以与卖家商量调整付款计划。例如,您可以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来缓解经济压力。 解除合同。最后,如果以上所有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这将意味着您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开发商也需要退还您的定金。 请注意,具体的解决方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议您尽快联系卖家或房地产中介商,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