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家中的房子经法院判决,房子归姑姑所有,我分得了136万,但姑姑在3月底只给了30万,说是剩余的会在6月给,但时至今日并未给付,当时是在南磨房法庭审理的,请问我是去南磨房法庭申请强制执行,还是要去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怎样申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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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应当到南磨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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