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签合同的公司在温州,他们公司合作的一个单位地点在武汉,所以我老公工作的地点在武汉,武汉这里有一个负责的经理。 正常情况下辞职,在武汉就可以办理,但是他们要么就是要求我们继续上班一个星期减少扣除工资的损失,如果不去上班就当是我们自愿放弃剩余的所有工资。 如果这两个我们都不同意,他就让我们自己去温州那里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自己去温州的公司谈。 考虑到两个位置太远,不确定去了温州会不会又要来回折腾一帆才能顺利办理离职 想问一下这个过程我有什么维权的方法吗? 如果在武汉本来能办理离职但他们不给办理,我们需不需要去温州公司
2021-07-12 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