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我孩子的爸爸感情不合,我于2016年6月离开了他跟他提出离婚,他于小年那天偷走了我的身份证,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4-08-09 09:53你好!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和照顾。如果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并且无法修复,那么你有权要求离婚。其次,如果你的身份证被偷走,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请求补办新证。同时,你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申请法院判决对方归还证件或支付赔偿金等。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你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和安全,避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最后,希望你能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恢复自己和家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