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男方给了十万彩礼,买了车,车是我自己的名字,现在怀孕六个月,想离婚,车子应该算是我妈家陪送的吧,而且婚后我个人的财产到期,又添置了一些,这也是我的个人财产吧,我要是离婚车子是我的吗,孩子打了我能要多少补偿费?
回答数:593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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