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刚租下一个门面第二个月它要收回,它是二手房东,我是在二手房东手上租的一共三层。我们捡的合作受法律保护吗?她只赔偿我%5的违约金,这对我们很不公平
2024-11-27 08:22您好!在租赁合同中,房东通常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且可以要求扣除一定比例作为违约金。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与二手房东签订的合同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呢? 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那么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即二手房东),原房东仍然应当遵守合同约定。 其次,从法律规定来看,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则该条款应视为有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二手房东仅要求您支付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而未提供其他补偿或损害赔偿,则可能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 因此,建议您尽快与二手房东沟通并协商解决办法,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