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宜。我的母亲在下班途中,骑自行车经过一个有斑马线没有信号指示灯的路口,为避让一辆直行机动车摔倒,造成膝盖骨骨折。机动车没有碰到我的母亲及自行车,但是是因为对方车速很快,而且斑马线上没有减速礼让,如果我母亲没有加速骑过肯定会撞上,我母亲摔倒的地方在斑马线上,机动车急刹车后也是停在机动车上并且两车距离只有一米左右,现在交警判定我母亲全责,原因是机动车没有撞到我母亲及我母亲的自行车,请问这样的判定合法合理吗?
2024-09-27 00:09尊敬的用户, 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我们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和判断。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您的母亲在事故中受伤,且事故发生在交通道路上,因此应适用上述条款中的机动车之间的责任划分原则进行处理。 在您母亲摔倒的位置,虽然没有看到任何车辆碰撞或撞击痕迹,但因机动车紧急制动时可能产生的惯性力导致了她倒地,这说明其受到了轻微的冲击,而这种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应当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然而,在此情况中,由于机动车并未直接撞向您的母亲及其自行车,而是因为反应不及而采取紧急制动措施,造成了对她的伤害,所以机动车驾驶员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考虑到您母亲的伤势严重,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并考虑申请医疗鉴定,以确定具体责任比例。 最后,希望您的母亲能够早日康复,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