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结婚花了四万彩礼,陪嫁了一万三。在一起后发现老婆性格十分暴躁!总之个性强动不动就拿刀砍我,虽然都没受大伤,总之很吓人。他知道我这里地方规划国家要给予赔偿。于是他把户口拿下来下到我户口上,半个月不到一点小事她就持两把刀架在我脖子上逼我离婚。声称离了婚依然在一起。不离婚的话,组我同归于尽!处于害怕就签了离婚协议书。现在很后悔!和我住了半个月她就跑到城里不回来了!骂的可难听了,说他把我甩了不要我了。还说他跟了别的男人的话,我也对他有后悔又伤心。在亲戚的帮助下我认识了一个女的交往没几天她又跑回来闹,于是把我现在的女朋友气走了。他又不回来又去嫁人???请问我可以要回我剩余彩礼钱吗?
2025-04-17 13:07首先,关于你提到的“彩礼”和“陪嫁”的情况,中国法律规定,婚姻缔结时,男方及其家庭应当给付女方一定的财物作为结婚的象征性行为。这些财产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彩礼、聘金等。 其次,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和您的妻子因性格不合导致矛盾升级,最终导致离婚,并且存在暴力威胁行为。这种情况下,是否能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或者部分彩礼是需要具体分析的。这涉及到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以及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对待,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同时,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也需要注意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