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再咨询一下。夫妻准备离婚,房子原先是公公婆婆手上盖的,房产证却是老公的名字,能分割到财产吗?如果没共有财产可以分割,双方同意就可直接去签字离婚,对吗?
2025-01-13 19:12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无论房产证上是否记载有配偶一方的姓名,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对房产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且双方都同意将该房产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你们可以直接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房产登记变更等,从而实现房产的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操作细节可能会受到当地法律法规以及法院的具体规定的影响。因此,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法律机构或专业人士,以获得更为准确和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