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10月9日开始装修,18日楼下孕妇说听到一声巨响后肚子疼,到医院检查是先兆流产,现在我们装修停工,孕妇家要求我们停工3个月确保孕妇度过危险期,或者负担她们出去租房的租金,直到我们家装修结束。经过多次交涉孕妇家就是一直坚持这两点,可是我们肯定不会负担任何费用,而且我们也是签了装修合同的,请问律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2025-02-12 21:24首先,建议您和您的装修公司进行协商解决此事。如果你们已经签订了装修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那么按照合同约定,您有权拒绝孕妇家庭的要求。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房屋管理机构或相关政府部门咨询,了解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保护您和其他业主的利益。 其次,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选择提起诉讼,通过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为了保障双方利益,建议您和对方沟通时,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言语,以达成共识。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