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是同居了几个月,只领了结婚证没举行仪式,然后就分开了,我让他和我去办离婚,找不到他的人,打电话也不接,但是接下来我和我的家人却接二连三的收到要账电话和短信,还威胁我和我的家人,他没有正式工作,从我们认识他就没上几天班,家里盖房子欠了好多钱,这些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我在医院上班,收入比较稳定,所以平时的开支都是我支付的,包括他的吃饭穿衣,前段时间我起诉他了,下个月九号才开庭,到时如果他拿出好多欠条,如果是时间是在我们领了结婚证以后的,我是不是还要还这些我没借过也没花过的钱?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我如果也有欠条,他是不是也得共同承担?
2021-06-11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