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以别人明誉开公司,以公司向我私人借款,按每月付利息,他做担保,没有明确还款时限。现在公司已经注销,公司法人失踪。我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超过时限担 保人无责任。我该怎么办?
回答数:606
您好,您可以选择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公司法人作为被告。要求对方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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