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法律方面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我的爱人因感情不和,现在女方要求离婚,我们生有一子,她把孩子给我留下,家里的钱她全部带走了,她要求协议离婚我没有同意,家里的钱是一部分是我们没有认识她之前的,还有一部分是说好我们结婚买房子的钱,她现在说是彩礼,请问一下那钱还能要回来吗?或者说是不气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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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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